立法會今早加開會議,集中處理恢復二讀辯論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》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,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是整個特區的憲制責任,相信議員能夠參與此歷史重任感到光榮。另外,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逐一向全體立法會議員發訊息,期望議員投下支持票,讓香港能盡快落實回歸近27年以來,一直還沒有完成的任務。
陳國基指,今次立法過程標誌着香港特區切實履行《基本法》的憲制重任、行政立法機關群策群力、全港上下堅定保家衞國的無比決心,意義重大。對於法案委員會委員連日來廢寢忘餐,盡心盡力審議法案,其嚴謹並高效的表現,深感敬佩。他希望,議員堅定支持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》,讓新制定的條例與《香港國安法》並駕齊驅,為香港構建健全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。
梁君彥在開場發言時表示,小組委員會及法案委員會密集開會,除了講求效率,亦專業檢視條文細節。至於今天加開會議,有信心全體議員會履職盡責,高質高效完成。
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在會上匯報法案委員會的審議工作,他表示,從2月27日至3月14日,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共舉行25次會議,進行近50小時討論,審議過程中,委員參考了公眾的意見,並對條文逐一進行深入而全面的審議,委員向當局提出超過1,000項提問,包括不少市民關心的情境題。
他還表示,法案委員會經過詳盡審議,肯定條例草案在國家安全方面能夠按普通法及法治原則,有效防範、制止及懲治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份子,在2019年港版「顏色革命」中,社會付出沉重代價,市民意識到國家安全重要性,條例草案獲通過後,能夠與《香港國安法》銜接、兼融和互補。
及後,廖長江就立法發表個人立場,他指出,世界各地例如英、美,都有制定國家安全立法,《基本法》第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憲制責任,亦是近27年來未做的必答題,補齊國家安全的短板已成為社會廣泛共識。他強調,國安才能港安、港安才能家安,條例草案在維護國家安全及保障權利之間取得合理平衡。
立法會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》委員會副主席、民建聯主席陳克勤指出,2019年港版「顏色革命」暴露國家安全風險,所幸中央及時出手,訂立香港國安法,填補法律空白,香港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變。
他強調,完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國家對香港的明確要求,也是香港的憲制責任。民建聯立場很清晰,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必須立,盡快立。即使是經常詆毀條例的西方國家,自身都有多條國安法例,正她說明,只有維護國家安全,個人權利以至營商環境才得以保障。
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、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陳曼琪感謝政府接納意見,認為草案符合憲法、國際法原則、國際慣例、保障人權國際標準,清晰訂明危害國家安全的界線。她提到,作為一名律師,條例草案實事求是,鞏固了香港法治的核心價值及確保司法獨立免受境外勢力干預,符合香港實際情況;而身為婦女界代表,草案有助家人及下一代在香港這個家生活得更安全安穩、謀發展、尋理想、找幸福。
立法會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》委員會委員、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管浩鳴表示,本次會議標誌香港履行憲制責任進入衝刺階段,也是填補國安風險的重要時刻,立法背後的用意是保障社會大眾福祉,市民無須擔心。另一名委員、自由黨黨魁張宇人表示,看清利害,同心上路,集中精力拚經濟,是香港商界的心聲,而自己親身經歷條例草案審議,相信紅線清晰,合情合理,也符合憲法、基本法等要求。